加入日期: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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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9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噪声功能区划分项目询价公告(四次) 依据沙财采计[****]***号函要求,**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噪声功能区划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HBHSCG-****-SY*** 二、项目名称:***噪声功能区划分 |
沙洋县噪声功能区划分项目询价公告(四次)
依据沙财采计[2019]144号函要求,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洋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沙洋县噪声功能区划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HBHSCG-2019-SY042
二、项目名称:沙洋县噪声功能区划分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中相关要求,拟开展沙洋县噪声功能区划分编制工作,对沙洋县城区(含沙洋镇、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和12个建制镇(五里铺镇、十里铺镇、纪山镇、拾回桥镇、后港镇、毛李镇、官垱镇、李市镇、马良镇、高阳镇、沈集镇、曾集镇)建成区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开展区划工作,结合沙洋县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区划单元,统计各区划单元用地类型现状及规划,重点调查各区划单元的噪声污染源种类与特征。采取网格布点等方式全面了解声环境质量现状。依据区划方法确定各个区划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做好声环境功能区与县总体规划、用地现状的有效衔接;
五、预算金额:39万元,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应涵盖环境保护研究、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等;银行开户许可证;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3、供应商需具备近五年内编制完成过综合性环保规划或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方案等经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相关技术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事业单位无需此项)
6、单位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询价文件获得:
1、2019年 7月 15 日至2019年 7月 17 日工作时间到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缴纳人员花名册)
(3)近一年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包括交税凭证或银行扣税凭证等;
(4)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6)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
(7)近五年内相关方案经验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及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3、报名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4、询价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 10:00 时。
九、询价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 10:00 时。
十、磋商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沙洋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雯凤 联系电话***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