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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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4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要 **********(以下简称\u***C采购代理机构\u***D)受某单位(以下简称\u***C采购人\u***D)的委托,对某单位网络安全机制研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TC*****VV)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 |
一、项目概要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201C采购代理机构\u201D)受某单位(以下简称\u201C采购人\u201D)的委托,对某单位网络安全机制研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TC19945VV)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二、主要内容
某单位网络安全机制研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TC19945VV
采购网络安全机制研究配套设备,如服务器、工作站、网络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硬件解剖设备、网络监控和管理设备等。
备注: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拟投标段,兼投兼中。
本项目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函);
(7)具有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赛宝认证中心颁发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8)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或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u201C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u201D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u201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u201D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数量超过 5 家时,即采用择优方式选取排名前5名的全部申请人为合格受邀申请人(如出现最终得分相同的,选取排名前5名的全部申请人)。采购人将向合格受邀申请人发出邀请函。只有获得采购人邀请函的申请人才能进入正式招标程序。
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9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 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预审文件。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年7月24日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电子信箱:zhongzhaogz@163.com
联 系 人***
电 话:020-83339065、020-83516212
传 真:020-83541220
为确保采购项目TC19945VV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项目包含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的内容,并已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和妥善保管,也可交还招标人或招标公司,不得丢失,不得复制,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三、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必须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和军队司法机关提供查找相关泄密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自保密人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保密人已告知本单位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本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级别。保密人需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五、保证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设备/服务的种类、数量、指标、用途,接收设备/服务的地址、数量、单位信息等)不予泄漏。
六、在招标过程中,保密人若违反本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保密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七、在开评标结束后,保密人不得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八、招标结果公示后,保密人仅能在法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含招标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九、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的采购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此保密承诺自保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