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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1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13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天 小时 分钟 秒 *** **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景观带建设工程 (南侧、北侧)设计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南沙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 **南沙新区明珠湾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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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

 

(南侧、北侧)设计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7月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南侧、北侧)设计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南侧、北侧)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6〕2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南侧、北侧)设计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南侧、北侧)设计范围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横沥岛尖星灿路西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北段部分),建设范围西起灵新大道,东至星灿路,位于上横沥水道,总长2.457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按20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现堤身断面进行达标加固(堤线全长2.457km);建设水闸2 座,分别为三多涌北闸、义沙涌北闸;建设泵站一座,位于义沙涌北部涌口处的;以及升级改造滨水绿地景观总面积约28.41公顷,建设任务包括景观节点、亲水步道、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及景观设施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9.2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总投资为8.08亿元),其中水工部分总投资7.0亿元,景观部分总投资约2.2亿元。

 

 

第二部分为横沥岛尖星灿路西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南段部分),建设范围西起灵新大道,东至星灿路,位于下横沥水道,总长2.226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按20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现堤身断面进行达标加固(堤线全长2.226km);建设水闸2 座,分别为三多涌南闸、义沙涌南闸;在规划三多涌南段建设排涝泵站1 座;以及升级改造滨水绿地景观总面积约12.3公顷,建设任务包括景观节点、亲水步道、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及景观设施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10.5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总投资为5.74亿元),其中水工部分总投资8.8亿元,景观部分总投资约1.7亿元。

 

 

第三部分为横沥岛尖星灿路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北段部分),建设范围为星灿路以东约1.168km,位于上横沥水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建设堤防1.168km,新建水闸1座,为长沙涌北闸;以及升级改造滨水绿地景观总面积约14.64公顷,建设任务包括景观节点、亲水步道、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及景观设施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5.3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总投资为4.96亿元),其中水工部分总投资3.6亿元,景观部分总投资约1.7亿元。

 

 

第四部分为横沥岛尖星灿路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南段部分),建设范围为星灿路以东约1.93km,位于下横沥水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建设堤防1.93km,新建水闸1座,为长沙涌南闸;以及升级改造滨水绿地景观总面积约6.1公顷,建设任务包括景观节点、亲水步道、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及景观设施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7.2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总投资为6.39亿元),其中水工部分总投资6.4亿元,景观部分总投资约0.8亿元。

 

 

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设计咨询任务书》。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建设计划;

 

 

(2)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协助委托人组织设计方案竞选;

 

 

(4)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 

 

 

(5)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6)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7)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8)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9)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10)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11)参与项目的报建工作,对报建工作全过程跟踪;

 

 

(12)协助发包方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3)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4)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绿色生态、低碳节能、智慧城市、岭南特色”的城市规划理念,“国际化、高端化、精细化、品质化”建设标准以及“自然生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15)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16)甲方要求的其他内容。

 

 

2.2.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或其他符合合同终止情形之日止。

 

 

2.2.4招标控制价:402.77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一)(二)项资质:

 

 

(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具备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人申请声明”中承诺)。

 

 

3.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必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全体成员最多仅允许2个,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标服务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招标文件费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交纳。

 

 

4.3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 7 月13 日00时00分。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 7 月18 日23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网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8 月 7日8时45分至2019年  8 月 7  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明珠湾展览中心5楼

 

 

联   系   人:熊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工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广州南沙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管  电 话:***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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