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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3548]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1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13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绿地中央广场A*栋+S*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绿地中央广场A*栋+S*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 升级工程(EPC)招标公告 根据****-******-**-**-******批
 
招标公告正文
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招 标 人: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
升级工程(EPC)招标公告   根据2019-440116-50-03-037579批准,现对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2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等。
2.3
(2)施工工期:45日历天。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工程施工费同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及养护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保、运行、养护、维修费用,质量保修期为二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养护维修保修费用
1
2、
3)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②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③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
④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3、投标担保 人民币:50000.00 大写:伍万元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施工单位)提交)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
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照明专业(含相近专业)或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任一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9.3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2、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20%下浮率进行报价。
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类型为工程类,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此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五、
招标人: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2019年07月12日
附件一: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施工方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部分等工作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发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5、 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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