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天马山公墓4至8号墓区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企业单位(包括含有绿化养护经营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马山公墓4至8号墓区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10-138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J20190710)
3、预算编号:15-19-5367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马山公墓4--8号墓区管理服务(墓区安全管理、24小时入葬、所有墓区内绿化养护、墓区保洁、墓区内走道保洁、墓区内设施维护及保养,采购第三方服务)。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4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1820400.00元(国库资金:1820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7-1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1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12 16:00:00至2019-07-1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9-07-12 16:00:00至2019-07-19 16:00: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详见“七、其他事项”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8-02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
2、开标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加盖公章);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1.营业执照原件(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2019年4月、5月、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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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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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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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602 |
邮编:20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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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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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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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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