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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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2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顿群培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青文物综【****】***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文体旅游广电局,现委托中**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故居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仁县根顿群培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青文物综【2019】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现委托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招标内容:同仁县根顿群培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编号:ZJHY青招字(2019-039);
(2)标段名称:同仁县根顿群培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3)发包内容:青海省同仁县双朋西乡根顿群培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核发的责任工程师证(范围需含古建筑),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同的职务;并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本单位员工持介绍信在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4号2栋5楼,青苹果幼儿园旁边,虎台小区北口公交站台后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02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网上报名回执单。
5.3 密封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02日09:00,地点为黄南州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招标人:同仁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 址:同仁县迎宾大道文体广电小区
联 系 人***
电 话 :0973-87227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4号2栋5楼
联 系 人***
电 话:0971-4324622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