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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11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11
截止日期:2019.07.15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 ****年*月 第一部分 招标告示 **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拟于****年*月**日在**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召开招标会,对**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的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
 
招标公告正文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

 

2019年7月

 

 

 

第一部分 招标告示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拟于2019年7月15日在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召开招标会,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的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进口铝矾土运输和运输代理。

(二) 招标编号:

(三)主要内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的进口原料(铝土矿)将从江苏连云港口岸运输至甲方洛阳新安县厂区指定地点或站点。

根据货物的到达地和需方需求分为三种运输方式:

1、        汽运:由连云港港口—甲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万基工业园的厂区指定地点;

2、        敞顶箱:连云港港口—铁门站黄河物流园—甲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万基工业园的厂区指定地点;

3、        散货:由连云港港口—黄河物流园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段相关内容。

(二) 投标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运输,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 投标人自带投标文件,于2019年7月13日 15  时递交会务组,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3 日 15  时,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要接受招标人资质查验。查验的资质材料有:

2.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2.2法人亲自到会投标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到会投标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投标保证金 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收款单位: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安支行;

账号:4100 1592 1100 5020 0441。

如你公司同意报名参加投标,请于2019年7月13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13 日下午16:00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以到账时间为准),视为不响应标书,无投标资格。

四、开标会须知

1. 开标会时间和地点:招标会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15:00时开始,地点在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业务联系人和电话:***

邮箱:Y 853757903@163.com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二、说明和要求

     1.每天保证能够达到5列货物从连云港发出(每天约15000吨)。

2.委托方的预估运量为350万吨(合同期1年),实际运输量与预估量有差异。实际运输量与预估量的差异不影响结算单价,中标人应按委托方实际需求进行运输或运输代理服务,按实际运输量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3. 报价为包干费用 (单价,元/吨或元/吨.千米);并另附投标报价构成分析表,对投标报价构成情况进行分析,含铁路运费、公路运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和管理费等完成一次货物运输或运输代理服务的全部费用。

4.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要求

4.1货物运输代理人负责从货物代理运输起点至甲方需求地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货物铁路运输所需车皮,办理铁路运输相关手续,承担铁路运费、车皮费和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2)代办货物铁路装车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3)代办货物到达起运站装卸车;货物到港卸船;短倒、临储等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货物从货场至铁路运输装运地的短途运输,承担相关费用;

(5)代办报关、报检、商检报务,并承担相关费用(特殊查验费除外);

(6)负责联系货船到港优泊,承担船舶锚地的优泊费、卸船费、报关报检等;

(7)协调货物在码头免费堆放180天

(8)海外矿Cap船到达锚地前,需提前安排81、82号泊位保证船只直靠连云港码头东联公司81、82号泊位,同时确保8台门机同时工作卸货,确保卸货率达到30000吨/天,如因锚地排队,机械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至的滞期费由物流方承担,滞期费用26000美金/天;

(9)商检、海关等产生的特殊查验,费用实报实销,因此导致的货物超期堆存、船舶滞期等费用及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10)本次招标中包含铁路散货运输的,到达地铁门站万基铝厂二厂专用线,开顶箱发至铁门黄河物流园并短倒至厂区指定地点。

5.运输要求

5.1承揽运输车辆相关手续齐全合法,运输途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2招标人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拉运货物重量和到车时间,中标人据此合理安排车辆,不得延误。

5.3中标人装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车厢进行堵漏,杜绝货物流失。

5.4运输途中招标人不安排押车。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运至招标人货场,途中所发生一切事宜皆由中标人负责,包括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路况问题及与路政、运政、公安、交警、当地人员协调等问题中标人全权负责。

5.5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出现的任何交通事故、人身安全事故中标人全权承担责任。

5.6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不能及时装卸车或留滞,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7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安排车辆,招标人有权自行联系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追究招标人因车辆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8货物折损率不高于总量0.4%,多出部分由运输单位负责补偿。

5.9招标人交付中标人承运的货物均系招标人生产所需重大生产资料,中标人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招标人可追究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全额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中标人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招标人与客户协调。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1. 本次招标由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集中招标选择一个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证书和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有完成相应标段货物运输或货物运输代理的资源和能力,有类似业绩。

3. 投标人须有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防止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被盗,确保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完整地交付货主。 投标人须承担货物从起运地至到达地的风险和责任,并承诺“在货物运输或代理货物运输期间,若发生货物丢失、被盗或者损失、损坏情况,赔偿全部损失”。

4. 投标人在货物运输或货物代理运输过程中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承担违法、违规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含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5. 投标人须满足委托货物运输的时间和运量要求,按委托方要求及时将货物运至到达地、交货。若出现代理人能力不足、办事不力影响货物运输的情况;货物运输部分出现派车不及时或运输不及时影响货物运输的情况,须承担相关损失,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6.投标人原则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方式进行货物运输或货运输代理,若投标人采用其它运输方式须经委托方同意。

7. 货物运输部分的投标报价、计价方式、结算和付款方式:

7.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货物从起运地至到达地的全部费用(单价,元/吨)。包括但不限于:

(1)运输路线费用,为完成货物从起运地至达地运输所需全部项目的费用,包括装卸费、铁路运费、汽车运费、汽运集装箱和汽运集装箱短途倒运费以及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等;

(2)港口船舶锚地的优泊费、卸船费、报关报检费用等;

(3)含代理报关报检费、港务费、港建费、卸船费、速遣费、商检费、保安费、代理费、过轨道衡重费、发站杂费、铁路大票

(4)完成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的防护、装卸、临时储存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5)相关服务的费用和其它税费等。

7.2. 计价方式:在合同期实行固定价。

当期结算费用 =当期运输量(以甲方公司榜单为准)×中标单价

7.3.结算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

税率:所有费用一票制9%

付款时间:物流运输包干费,甲方分批次(按10万吨/批次)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先行垫付一批次的物流运费,待乙方将第二批次货物运输至甲方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在甲方付款期内支付第一批次的物流费,货物结算以甲方厂区磅房过磅单数量为准,根据业务进展,乙方制作对应的结算单给甲方,甲方收到结算单之日起2日内审核完毕,逾期视为甲方确认无误,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8.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9.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号。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人不按标书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形式:银行公对公账户转账),具体金额由中标方和招标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中标人向承运方补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11. 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不能及时装卸车或留滞,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中标人不得将主要运输环节(办理海关、港口有关手续、铁路运输和公路长途运输)进行分包或转包,若发现有违规现象,委托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编写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投标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人所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相关资质证书(货运代理资质等)、2018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拟投入投标项目的设备明细,完成一次货物运输或货物运输代理循环的时间计划,近3年承接货物代理运输的类似业绩,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标文件的其它响应文件和执行相关标准目录以及企业简介等,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4. 投标文件格式:

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格数据等形式。

4.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5. 投标报价

5.1  投标人应按项目填写开标一览表,进行投标报价;

5.2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单价)进行分析,填写投标报价分析表,列出各项费用构成明细,根据分项报价计算投标单价; 若投标单价与分项报价有出入,则以投标单价为准。

6.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7.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60日,中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合同执行结束日止。

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1.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一式 两 份,正本 壹  份,副本壹 份,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书面文字版正本和副本须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8.3 除投标人对错漏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4 不接受电话形式的投标和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5如有需要特殊说明的,须附带相关说明或者证明文件。

二、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9. 投标书的装订和密封:

9.1投标书不能采用可任意增减页数的活页装订,须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招标方概不负责。

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及电子版、正本和副本。投标人自带投标文件至投标会场、递交。

10.为方便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和投标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随身携带至投标会场、查验。

1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 开标和评标

12. 开标

12.1 招标人在投标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12.2 开标时,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13. 评标委员会

13.l 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为五人以上单数,由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代表组成。

1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3.3 评标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必须等候评标委员会对问题的质疑。

14. 投标文件的审查

14.l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14.2 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文件是否已签署。若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有差别,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4.3 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且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或限制了招标人、需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14.4 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14.5 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4.6 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5.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5.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5.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5.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6.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7. 评标原则和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货物运输代理商和货物运输承运商,投标人有两次报价机会,第一次为公开报价,第二次为最终报价。

1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18.2 评标期间根据需要可安排投标人作技术和商务交流。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答复。

18.3 投标人对有偏离招标要求的地方须说明清楚,重要或复杂的问题答复后,须以书面形式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18.5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18.6 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9.资格最终审查

招标人将在其认为必要时审查(包括实地考察)中标候选人的财务、类似业绩和承运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如果确定该中标候选人不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备选中标候选人资格做出类似的考察后最终确定中标人。

20.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由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21. 签订合同

21.1 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需方(招标方)签订合同。

21.2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补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招标人可在备选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

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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