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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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7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新堤路至南一路(C***德红线**线)道路工程安置房项目已由******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道路 路 |
新堤路至南一路(C187德红线延长线)道路工程安置房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8〕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东升二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1栋20层的住宅楼,1层地下室,并配套物管用房、社区用房等设施,项目用地面积2991.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347平方米(住宅面积7267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8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699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606平方米,架空面积44平方米,天面屋顶面积4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6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2.46,建筑密度为13.05%,绿地率为25%,总户数为89户,配套机动车总停车位数44个。工程总投资约452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559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7.6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0.6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2.3.1项目设计周期:105日历天
地质勘察周期:30日历天
从签订合同至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各阶段时间要求:
①合同签定后,15天内完成总平设计,总平设计经业主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报建图及CPI报建;
②总平技术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体设计,单体设计经业主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报建图及CPI报建;
③总平技术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报告书;
④单体技术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图;
⑤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
⑥每一次审查修改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2.3.2后续服务时间要求: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此阶段不作时间要求。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
2.4.1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为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超前钻)、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物探、总平设计、单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设计报建(含规划、消防、人防、施工图审查)、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建筑、结构、基坑支护、人防、电梯、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发电机组、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咨询(含标识申请及检测)、安防(智能)系统、信息化系统、海绵城市、装饰装修等专业设计;室外道路、综合管线、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一切相关设计。
2.5承包方式:按固定折率、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国家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4.2.1和4.2.2两项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由一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与一家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3.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月至 2019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19年7月17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 2019年8月7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9年8月7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9年8月7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9年8月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由牵头单位的交易员出席开标会。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海五路城智大厦10楼 |
邮 编: 5280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严小姐 |
联 系 人:卢志盛 |
电 话:0757-82901676 |
电 话:0757-86319790 |
传 真:0757-82901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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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