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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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0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刘府镇席岗村小龙虾养殖大棚项目已批准建设,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宏海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爵投资有限公 |
刘府镇席岗村小龙虾养殖大棚项目已批准建设,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138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1、安徽宏海园林景观有限公司;2、凤阳县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安徽华爵投资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刘府镇席岗村小龙虾养殖大棚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单位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科技扶贫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席岗村。
2、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所列全部内容。
3、建设规模:刘府镇席岗村小龙虾养殖大棚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4、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为:¥397777.06元;最高投标限价:¥357999.3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付款方式:(1)、按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60%,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100%(审计后,施工单位需缴纳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无息))。(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开标时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章)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地址: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张镇长 联系人***
电话:13866937651 电话:***
2019年7月10日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