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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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2 |
地 区: | 株洲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城乡建设局**小区、化工小区改(扩、翻)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城乡建设局的**小区、化工小区改(扩、翻)建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芦财采计[****]******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 |
关键词: | 小区 |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B0199-其他建筑物施工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1 | 个 | 2,740,035 | 2,740,035 |
①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提供所换新证的复印件视同符合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