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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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投标文件模版】 /**/ { var str="****,"; 【需求书下载"+(i+*)+"】" } console.log(html); } /**/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进出场道路详细规划采购需求书 |
关键词: | 道路 规划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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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进出场道路详细规划采购需求书
一、 项目名称: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进出场道路详细规划
二、 预算金额(人民币):49万元
三、 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五、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新增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七、工作来源和重要目标
(一)工作来源
1、为保障全市产生的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光明区拟在北部西田片区建设光明能源生态园。
2018年11月2日上午,陈如桂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一百四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提出原则上原特区外各区(新区)要至少布局一座垃圾处理设施,同年3月7日刘庆生副市长主持三大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事宜,要求尽快开展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选址研究工作。
2、应尽快明确绕山进场主路线位,理顺道路线位,为后续规划设计工作提供重要建设依据。
规划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选址位于光明区最北侧临近东莞的山体,需新建绕山进场道路衔接光明区路网。目前,《选址研究》初步制定了进场道路线位方案,但衔接市政道路西田路两侧为城市建成居民区,对两侧城市用地将产生一定影响。考虑到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进出车辆特殊性,有必要在《选址研究》初步规划线位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进场道路的规划方案,开展相关道路详细规划研究,作为后续设计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目标
协调、落实相关规划,从道路建设条件、沿线用地情况几个方面出发,明确进场道路的线位、红线宽度,并论证选址方案的可行性,为下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在道路沿线相关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指导下,明确道路线型。
2、考虑该项目建设紧迫性,考虑近远期通道方案及对应交通组织。
(三)工作内容
1. 现状交通分析
对进场道路沿线建成区现状土地利用、交通需求、交通设施、交通运行进行调查,收集分析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地形地貌等基础资料,分析现状道路交通的运行状况,定量分析相关道路的饱和度与服务水平。
2. 交通组织分析
根据西田社区用地规划、产业布局等,梳理地区整体交通组织策略,综合考虑路网规划、交通组织等因素,研究道路与区域路网的衔接方案,确定进场道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方式。
3. 规划方案
结合上述交通功能与交通组织分析,从道路建设条件、沿线用地情况几个方面出发,确定进场道路的线位走向、红线宽度、为下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1)线位走向
结合进场道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及地形、地物、拆迁等情况,确定线位走向,初步判断道路桥梁、隧道的具体位置和长度并论证线位方案的可行性,并对不同的线位方案从多方面进行比选,提出推荐方案。
2)红线宽度
进场道路尚无法定图则指导规划,结合交通功能、交通组织、交通特征与既有方案横断面形式统筹分析,制定技术合理、工程可行的市政化横断面规划方案,确保市政管线设施建设条件,明确红线宽度。
4.成果组成
本项目最终成果结合工作开展的需要由全文本报告和图册以及辅助用于征求各部门意见的简本报告和图册组成。
(四)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2 个月的技术支持。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建议金额精确到个位数,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5%,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集体审议并决定是否采纳该说明意见,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认为是无条件服从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政府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六)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1名(需具备交通方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中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宣贯工作,成果若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8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汇总材料后结束。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规划的中期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评审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8个月内完成评审成果,通过招标方审查或招标方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并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验收要求
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相关汇总材料。
4.提交成果要求
提交最终成果包括《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进出场道路详细规划》纸质报告4份以及电子版1份。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1)自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项目完成中期成果并提交送审稿,支付至合同价的80%。
(3)项目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按合同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注意:如因政府预算调整、资金计划未能及时下达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招标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赔)
八、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将本单位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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