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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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2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税务局委托,对***税务局大溪河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税务局大溪河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单位名称:***税务局 *、招标人:***税务局 *、资金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税务局委托,对凤阳县税务局大溪河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税务局大溪河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单位名称:滁州市税务局
3、招标人:凤阳县税务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溪河务分局。
2、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控制价所列全部内容。
3、建设规模:凤阳县税务局大溪河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外立面、走廊、卫生间及其他室内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4、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为:¥697505.99元(暂列金:40000.00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15%发包,发包价=(招标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09)*0.85+暂列金*1.09=599420.09元(暂列金不下浮)。
5、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无息)。(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本次招标,因大庙分局、小溪河分局、刘府分局、武店分局及总铺分局同时实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为保证工程进度,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标一个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同一投标单位在抽中上一个工程后,不再参与下一个工程的抽签)。
三、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报名人于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永乐路258-2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
4)报名费用:200元/5份,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报名人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纸质版后,招标文件电子版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15: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阳县税务局八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元)【投标单位同时投五个(或其中任意一个)分局维修改造工程,仅要求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携带至投标现场;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保管。待履约保证金汇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后无息退回给中标单位。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汇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于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税务局 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税务局 地址:***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人***
电话:13805509309 电话:***
2019年7月10日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