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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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泰安市 |
内 容: | 《中国城*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试点城*工作实施方案》外聘专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编号:S******** *、项目名称:《中国城*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试点城*工作实施方案》外聘专家服务 *、预算控制价:**万元 *、采购方式:自行 |
关键词: | 政府 |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泰安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外聘专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20191082
2、项目名称:《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泰安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外聘专家服务
3、预算控制价:12万元
4、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5、项目概况: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泰安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特邀请专家进行分析并出具报告。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泰安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特邀请专家进行分析并出具报告。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7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