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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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6 |
地 区: | 歙县 |
内 容: | 项目编号:HHGC****X*** 发布时间:*** * 年 *月 ** 日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森村乡渔岸村石桥上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扶贫开发领导组以歙扶组【****】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森村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发包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项目编号:HHGC2019X028
发布时间:201 9 年 7月 10 日
本发包项目歙县森村乡渔岸村石桥上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歙县扶贫开发领导组以歙扶组【2019】 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发包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1建设地点: 渔岸村敬兴岭脚
2.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建设规模: 约54万元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8项目类别:工程类
3.1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歙县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 公路工程 类别的企业。
3.2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7月10日至2019年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派业务联系人***
4.2报名后同时在歙县百川路15号(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控制价、图纸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必须在 2019 年 7月16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报名时将转账凭证带来核查,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接受。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在歙县森村乡财务所办理退款手续。
5.2保证金账号:
户 名:歙县森村乡财政所
开户行:歙县农商行森村支行
帐 号:20000171829210300000034
注:摘要栏须填列“给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有限公司”字样。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月 16 日 10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公开栏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歙县森村乡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歙县百川路15号
九.监督
歙县森村乡纪委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