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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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新桥路(阜胡路-幸福路)**KV电力主排管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省**** |
关键词: | 路 |
颍东新城区新桥路(阜胡路-幸福路)10KV电力主排管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颍东新城区新桥路(阜胡路-幸福路)10KV电力主排管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完善颍东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解决颍东新城区用电问题。根据《颍东新城区供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计划实施颍东新城区新桥路(阜胡路-幸福路)10KV电力主排管项目 ;
六、采购预算金额:1770万元;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完善颍东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解决颍东新城区用电问题。根据《颍东新城区供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计划实施颍东新城区新桥路(阜胡路-幸福路)10KV电力主排管项目。
鉴于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且该线路建成后,运维检修主管部门为阜阳市城郊供电公司,而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是阜阳市城郊供电公司的下属单位,维护及时、协调方便、并且对阜阳电路比较熟悉,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及2016年阜阳市人民政府第70号专题会议纪要《市级重点工程涉及燃气、供水、供电、供热等附属工程官网接入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第二条 接入项目统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模式招标”的相关内容。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2016年11月29日阜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70号)第二条规定,供电接入项目统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模式。
2、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且时间紧,结合阜阳市实际供电情况,为保证供电项目安全运营,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为阜阳市城郊供电公司的下属单位,技术实力雄厚、专业性强,故建议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可以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4、专家组一致认为:对颍东新城区新桥路(阜胡路-幸福路)10KV电力主排管项目拟建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本次论证会程序规范。
十一、专家姓名、单位、职称:
姓 名 |
单位 |
职称 |
程润泽 |
阜阳建工集团 |
高工 |
廖家仕 |
阜阳市阜水实业有限公司 |
高工 |
杨婧 |
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
高工 |
十一、公示期限: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7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216;联系电话:13905581105)反映,同时抄送: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办事处;联系电话***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