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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3457]兴宁市省道S239线锦绣大桥及引道新建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10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招标公告 ***省道S***线锦绣大桥及引道**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线锦绣大桥及引道**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兴宁市省道S239线锦绣大桥及引道新建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省道S239线锦绣大桥及引道新建工程已由广东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兴宁市政府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792公顷,路线全长0.49公里,其中:引道公路长243米,路基宽40米,路面宽24米,双向六车道(包含人行道):锦绣大桥桥长247米,桥面宽36米,采用预制预应力砼小箱梁设计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初步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版,初步设计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定案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类别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标段

里程

范围

长度

工作内容

A类

(土建工程)

常规土建类(A1)

/

0.49公里

项目路线全长0.49公里,包括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含环保工程)等沿线设施的初步设计;

上述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初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和配合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7)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录1.

3.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10 日至2019年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7 月 31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城镇人民大道3号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5530825-612     传真:***

 

2019年 7 月 10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招标公告附录1: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初步设计招标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以上资质。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上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备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新建或改、扩建的大桥或以上桥梁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对于新建或改、扩建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分部分项中含有大桥的业绩也给予认可。(注:大桥指100m<L(多孔跨径总长)<500m或40m≤ LK(单孔跨径)<100m。)

注: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2、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的业绩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的要求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

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

人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项目负责人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新建或改、扩建的大桥或以上桥梁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对于新建或改、扩建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分部分项中含有大桥的业绩也给予认可。(注:大桥指100m<L(多孔跨径总长)<500m或40m≤ LK(单孔跨径)<100m。)。

 

注: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形式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

①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包括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基本分:3.0分

思路较清晰、较为可行:3.0~4.0分

思路清晰、可行:4.0~5.0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如旧路如何综合利用等)的把握程度和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

基本分:6.0分

较为可行:6.0~8.0分

可行:8.0~10.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

基本分:3.0分

较为合理:3.0~4.0分

合理:4.0~5.0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

基本分:6.0分

可实施性较好:6.0~8.0分

实施性好:8.0~10.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

基本分:3.0分

较完善:3.0~4.0分

完善:4.0~5.0分

2.2.4

(2)

主要

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作为项目负责人***

***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的E1=0.6,E2=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0分

/

2.2.4(4)

业绩

25分

土建与交通工程类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每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业绩的加5分,最多加10分。

履约信誉

10分

履约情况

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5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4分/次;

(3)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通报批评扣1分/次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信用评价

5分

信用等级分值(5分)

信用等级为AA、A、B、C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6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3款: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5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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