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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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1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陆家?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发包公告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陆家?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经批准建设,项 |
关键词: | 综合楼 电梯 |
陆家?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陆家?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太湖街道陆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进行发包,发包人为长兴县太湖街道陆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组织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陆家?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陆家?村
2.3 发包范围:陆家?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采购电梯1台,(6层6站,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m/s,具体参数详见发包文件),发包内容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相应的配件供应,电梯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及相应伴随服务等。预估合同价14万。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承包申请人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乘客电梯A级证书,型式为曳引式客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企业;或电梯设备制造企业(或其指定销售商)与有资质安装单位的联合体;或有电梯安装资质的销售商。
(2)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联合体承包申请的,仅限于电梯设备制造企业(或其指定销售商)与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承包申请,且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为牵头人。承包申请人若为销售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发包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承包申请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承包申请,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承包申请。
(3)同一产地的同一品牌制造商或者销售商只能以一家承包申请人的名义承包申请。
(4)拟派现场安装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持有质检机构颁发的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
二.财务要求:/
三.业绩要求:/
四.信誉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承包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承包申请),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承包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五.其他要求
(1)电梯品牌要求:国产或合资企业生产、组装的电梯品牌或更高档次。
(2)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发包文件。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承包申请人的承包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承包申请报名
4.1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1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4.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太湖街道陆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发包组织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