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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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3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人:**李新庄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李新庄镇****年专项扶贫项目(玻璃温室智能大棚建设) 四、项目编号:SDTM-****-SX*** 五、招标范围:连栋玻璃温室大棚建造及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规模:连 |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人:单县李新庄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单县李新庄镇2019年专项扶贫项目(玻璃温室智能大棚建设)
四、项目编号:SDTM-2019-SX019
五、招标范围:连栋玻璃温室大棚建造及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规模:连栋玻璃温室大棚1座,面积4800平方米。
七、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九、建设地点: 单县李新庄镇崔堂行政村。
十、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连栋玻璃温室大棚设计及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需承诺:保证大棚建好后的使用功能。
十二、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十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者,请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开发区府东商城商业楼5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单县李新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