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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专职消防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9
招标代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局平财采确临[****]****号确认书批准,**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陈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下列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9]1393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JXDZCY-PH2019-038(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消防器材一批(详见招标项目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37.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07月09日起至2019年0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或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认购纸质版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08月01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8月01日14时3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投诉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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