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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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8 |
招标代理: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四批管材采购已由***水利局以昭水利〔****〕**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年第二批**帮**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昭政办函〔****〕**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年第 |
关键词: | 管材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四批管材采购已由昭平县水利局以昭水利〔2019〕2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昭平县2019年第二批广东帮广西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昭政办函〔2019〕24号)和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批复(昭政办函〔2019〕7号)下达了昭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四批管材采购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昭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昭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9〕8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昭平县。
交货地点:昭平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PE管材采购,合同估算价约为233万元;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相应产品(PE管材)的生产供应能力;具备产品出厂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批件(已下放至地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的,须提供省级卫生厅委下放权限的文件,网上可供查询);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②必须提供参与投标的产品(PE管材 )近三年(2016 年6月~ 2019年6月)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的卫生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PE管材 )质量检验报告。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 年~ 201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PE管材生产销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
3.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书、证件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书、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9 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每天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电话:***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9年8月8日9时00分在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开标厅以开标当天电子屏幕显示为准】(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37号
联系人***
电 话:0774-5129199
传 真:0774-5129199
监督部门:贺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昭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