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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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5 |
招标业主: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为保障学生利益、降低学生的意外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拟就****级新生意外伤害保险事项,采用向国内保险公司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实力和良好服务质量的保险公司来承担本项目的保险业务。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关键词: | 保险 |
1、招标条件
为保障学生利益、降低学生的意外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拟就2019级新生意外伤害保险事项,采用向国内保险公司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实力和良好服务质量的保险公司来承担本项目的保险业务。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9级新生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包括意外身故致残、意外伤害门疹医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等内容,投保三年(2019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3日),约为每人210元,由学生自费、自愿参保。2019级参保新生数量暂按 2000人考虑。
2.2 项目地点: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2.3 招标范围:
2019级新生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50000/人、意外身故致残75000/人、意外伤害门疹医疗5000/人、意外伤害住院医疗40000/人、疾病住院医疗10000/人等内容,投保期三年(2019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3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承保权限,投标人或其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3.3投标人信誉良好,2016年来未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督局的停业整顿处罚并且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诉记录(格式附后)。
3.4投标人不得委托保险中介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保险业务。
3.5若非投标人总公司参加投标的,则必须具有总公司出具的专项业务批复,每个保险总公司只能授权其一个保险分支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若本次招标流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不被邀请参加下一次招标:
(1)未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
(2)虽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请各投标人于2019年 7月 9日-2019年 7 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到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0号军创园1号楼2单元1902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经办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5)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专项业务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人员对项目风险进行实地踏勘,费用自理,风险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裕华区长江大道310号长江道壹号C座703,具体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本工程投标,则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上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均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0号军创园1号楼2单元19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1863345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