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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创业园二期消防安装专业分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8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宜宾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8
截止日期:2019.07.12
地 区:宜宾市
内 容:**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西部创业园二期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西部创业园二期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 (三)招标人:**
 
招标公告正文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西部创业园二期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西部创业园二期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

(五)工期要求:厂房部分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部分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定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工程造价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安装工程类似业绩至少2个(1.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消防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消防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报价方式: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15%作为最高控制价,工程量以最终审计结算结果为准。(本次报价下浮比例≥15%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暂估金额为145万元。

消防安装工程付款方式:按中标下浮比例进行工程款支付。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暂估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第二次付款:完成图纸及清单工程量产值的50%时支付暂估金额的20%。第三次付款: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估金额的60%。第四次付款:审计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工程付款须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变更工程按南府函〔2017〕306号、南府函办〔2014〕1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标人须知:

1.招标人对投标人消防安装作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限时进行整改;若投标人不配合、拖延整改,招标人将罚款2000元以上并视情节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权力。

2.业主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对投标人实施的每次罚款视为投标人一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累计被记三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确保工程技术、安全、经济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招标人不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检查,如因投标方资料问题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计量和验收送审,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项目消防验收涉及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完成结算审计的一系列工作。

6、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项目管理人员须与项目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一致。如果人员不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已完成工程量按50%进行结算。

8、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9.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投标截止日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不接受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1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200.00元。

(三)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交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信封密封,未密封单位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保证金密封袋上注明:西部创业园二期工程(消防安装)专业分包中标比选),比选结束后,未中标者直接返还,中标单位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45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肆万伍仟元整)(保证金形式: 145000.00元现金或30000.00元现金加115000.00元银行保函)。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比选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为一正两副,并密封完好。

1、投标报价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开标时可不提供;被授权人必需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近1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投标企业依法成立时间不足1年(不含1年)的应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

6、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需提供上岗证、培训合格证、考试合格证等任一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7、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报表,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到目前的财务报表情况)。

8、提供工程造价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安装类似业绩至少2个(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消防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消防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9、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0、提供近2年从事类似劳务作业期间,无人员上访不良记录的承诺函(由投标单位为自行提供)

11、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由投标单位为自行提供)

12、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过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安监部门出具)

13、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存在质量问题不良记录的证明(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

14、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开标之日后的,不计](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 )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应查询结果截图编制入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截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述查询途径直接查询核实,并以核实结果为准,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

15、提供公司账户余额证明(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16、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证明材料)

17、提供委派到项目上的主要管理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的承诺(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10:00时(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十三、开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力量配置、施工期间资金保证等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十四:联系人:庞敏     联系电话***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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