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8 |
---|---|
截止日期: | 2019.07.12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办《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农村集体物业使用权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将位于溪口镇寺下村委会旁边竹制品厂空闲厂房一栋整体,进行竞价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竞价标的:座落于溪口镇寺下村委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办《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龙游县农村集体物业使用权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将位于溪口镇寺下村委会旁边竹制品厂空闲厂房一栋整体,进行竞价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1、竞价标的:座落于溪口镇寺下村委会旁边,竹制品厂空闲厂房一栋,厂房面积711㎡,可用场地面积1000㎡,
2、起始价:30000元/年。
3、租赁期限:租期暂定壹年。(注;竞得者在合同期内能按照业主要求进行竹制品加工及销售,待租期满可以优先获得续租权)。
4、招租方式:采用报价竞价方式,最高报价人为竞得者。
5、报名条件及程序: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2019年7月12日上午8:30时----11:00时, 到溪口镇产权交易分中心(溪口镇信息指挥中心一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招租时间、地点:2019年7月12日下午 14:00 时,在溪口镇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7、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3000元。竞价个人或竞价单位在竞价前需交竞价保证金(现金),竞得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未竞得者当场退还。
8、竞价人竞得标的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并向业主方交清当年租金。未按期缴纳的,取消竞得标的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特别约定:①生产经营范围为竹木制品加工与销售,②首期生产产品;毛竹篱笆近10000米,以后生产产品由承包者根据竹木制品市场需求而定。③销售提成点数;由村服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的订单按销售额提成5%作为村集体利润,由承包者自行接来的订单,村集体不提成。④设备投资由承包者自备。⑤竹制品厂由承包者自负盈亏。⑥营业执照由承包者负责办理,合作社予以协助。⑦承包者自行签订的各类合同,村集体不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
溪口镇寺下村经济合作社
溪口镇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2019年7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