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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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省兴龙实业公司现需购买电圈生产用测试仪一批,该项目采购预算¥***,***.**元(含税价,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项目名称:**省兴龙实业公司购置电圈生产用测试仪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人:**省兴龙实业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广东省兴龙实业公司现需购买电圈生产用测试仪一批,该项目采购预算¥374,600.00元(含税价,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兴龙实业公司购置电圈生产用测试仪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人:广东省兴龙实业公司
(三)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过程发出所有文件的要求。如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最高限价:¥374,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陆佰元整,含税价),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报价要求:报价为含税价,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报价包含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供货期:10日历天,产品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无法按我方要求完成产品调试并正常投入使用的,采购人有权重新选定中标供应商。
(七)质保及保修:质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保修期为质保期满之日起2年,保修期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保修技术支持。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
(三)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规划财务室(新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三)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非企业的法人代表需有授权委托书);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3个月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暂定,如有变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019年7月16日15:15(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6日15:15(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新办公楼5楼526会议室
五、评标原则,以最低价中标原则评定中标候选单位。
六、招投标费用: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七、付款
(一)保证金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需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即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满,如无发生扣款情形的,无息退回保证金。
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从履约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如履约质保金不能抵扣费用的,中标人应全额赔偿我方损失。
(二)支付条款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提交全部报告材料,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广东省兴龙实业公司
2019年7月8日
请各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内容。如没有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