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广益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贺州市广益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关于“农村入户防艾宣传手册(项目编号:BBZFCG2019H10)”的质疑函一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本公司及时向采购人八步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并进行认真审查,现答复如下:
一、 质疑事项:
该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须由该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盖章生效,否则视为无效信用报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待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 质疑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不存在供应商所质疑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 目前在国内至少有不少于3家以上的能满足该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上公示的备案征信机构)出具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B级以上(含B级)要求,采购人不需单独作出设置此项要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次项目是竟争性谈判采购,设定的条件是考量供应商的综合实力的一项指标,不存在任何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