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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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0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路***号沈小郢恢复楼*幢***室房屋租赁 委托方承诺本次竞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 |
关键词: | 租赁 路 |
绩溪路195号沈小郢恢复楼2幢610室房屋租赁
委托方承诺本次竞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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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 名称 |
绩溪路195号沈小郢恢复楼2幢610室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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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 编号 |
2019SSCJ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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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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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及转让方式 |
1、公告期:2019年7月8日9:00始至2019年7月29日17:00止。 2、报名期:2019年7月29日09:00至11:30止。 3、本项目采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 4、竞价期:2019年7月30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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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 |
层数 |
结构 |
面积 ㎡ |
规划用途 |
租期 |
免租金装修期 |
租金底价 (万元/首年)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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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路195号沈小郢恢复楼2幢610室房屋 |
6层 |
混合 |
55.79 |
住宅 |
3年 |
0天 |
1.27 |
0.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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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逐年递增,三年总租金底价3.81万元。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规划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详参附件:《出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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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报名 登记 |
①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综合办公室 ② 时间:2019年7月29日09:00至11:30止 ③ 手续: [自然人]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交款回单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办理。 *如有授权委托,请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保证金交款回单。 [企业]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保证金交款回单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办理。 *如有授权委托,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保证金交款回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④ 缴费:请在公告报名有效期内,凭银行交款回单办理报名手续(实际报名情况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⑤ 回执:凭有效报名回执于2019年7月30日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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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保证金 支付与处置 |
1、意向竞买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并换取报名回执。意向竞买人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转账及现金交款单均备注:2019SSCJ0026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买受人后,其他意向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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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支付方式 |
买受人须一次性向委托方交纳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标的移交且无买受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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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买受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现场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竞价过程中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无人应价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或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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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竞价 程序 |
本次竞价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竞价形式。 友情提示:意向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后,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交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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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成交公告及 《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后现场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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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议 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综合业务科项目负责人处,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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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确认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成交价款5%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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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买受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买受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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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其他 |
(一)委托方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3、关于本次竞价行为的决策 4、竞价转让标的的权属证明 5、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竞买人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二)任何要求澄清本公告的意向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三)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http://www.hfss.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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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 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张工、石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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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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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