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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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警院治安系购置实训中心安防系统控制台网上询价公告 (询价号:****************) 发布时间:****-**-** **:**:**.* **警察学院对警院治安系购置实训中心安防系统控制台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
重庆警察学院对警院治安系购置实训中心安防系统控制台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以网上询价通知书为准。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www.gec123.com)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开始时间:2019-07-12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9-07-12 12:00:00(北京)
无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上门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警察学院实验楼404室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签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签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提供货物签收清单,签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对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付款资料审核后通过采购人自付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上述参数中若有质保年限的,按具体要求执行;若未明确要求的,自验收之日起,提供整套设备原厂质保三年。
2.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3.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4.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维修配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重庆警察学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