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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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1 |
招标代理: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编号:WTW****-***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疆铁路***至**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南疆铁路***至**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南疆铁路***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电源设备 铁路 路 |
招标编号:WTW2019-0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347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电〔2018〕1235号)批复了本招标项目,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通信电源设备)前两次招标未成功,现重新发布三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喀什地区。既有线线路全长988.992公里,其中库尔勒至阿克苏段K456+997~K982+595,正线长度525.598公里,主要工程项目为下行线提速换铺60kg/m重型轨道区间无缝线路;换轨引起的路基帮宽及边坡防护工程;路基病害整治;桥梁加固工程。阿克苏至喀什段K982+595~K1445+989,正线长463.394公里,主要工程项目为增开9处会让站,喀什站库尔勒端三处平改立。库尔勒至喀什新建GSM-R移动通信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3.02亿元,其中新疆自治区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约0.6亿元。其余资本金22.42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使用铁路自筹资金等。资金已落实。
计划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通信电源设备),包件划分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 至 2019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3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1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m.china-railwaybusiness.com.cn)、招标网(http://)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库尔勒火车东站新华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邮 编:841001
联 系 人***
电 话:0996-8643150
传 真:0996-8643150
电子邮件***
7.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电 话:0991-3812159 18129222929
传 真:0991-3812159
邮 编:830011
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7005030
行 号: 301100000162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日期 |
交货状态 |
01 |
通信电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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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信电源设备 |
200AH蓄电池组 |
组 |
234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制造商须满足: (1)许可或认证:通信高频开关电源须具有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蓄电池组可外购,外购的蓄电池组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 (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1)、(2)、(3)条的要求; 4.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须具有近5年内铁路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10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6.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被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因不良行为认定进行通报处理; (4)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库尔勒至喀什工地 |
中铁十五局和上海通号联合体 |
2019年8月 |
合格 |
2 |
通信高频开关电源(含机柜) |
120A-48V |
组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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