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汽车队 七纬路等11座垃圾转运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ZB-HD-2019-4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汽车队 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七纬路等11座垃圾转运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七纬路等11座垃圾转运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ZB-HD-2019-4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一)为进一步提升河东区垃圾转运站的服务质量,保障垃圾转运,通过市场化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企业对十一座垃圾转运站进行运行和管理。 (二)服务期限:2019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579.6 |
579.6 |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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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
579.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出具的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 3、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到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微企业书面声明函。 6、提供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的截图。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7-09 到 2019-07-1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并提供截图;2.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项目报名,若为法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要求1-3项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9 14:30
2.开标时间: 2019-07-29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汽车队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汽车队、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