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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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4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总队**支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总队**支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总队**支队,资金来源为其他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通化支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9-05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通化支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通化支队,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通化支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HY-JLZB-2019-057;
2.3招标范围:车辆定点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2.5服务期:一年;
2.6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中标原则:综合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获得入围资格;
2.8项目地点:通化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3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42018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2018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3.6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07月04日—2019年07月10日(每日的8:30-11:3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到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复印加盖公章);(7)2018年1月或之后的社保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为: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通化支队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