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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器采购第二次询价通知书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8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8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喷雾器采购第二次询价通知书 采购项目名称:******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喷雾器采购 采购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 二○一九年七月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函 根据(长农发〔****〕*号)要求,******农业科研服务中心喷雾器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喷雾器采购第二次询价通知书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喷雾器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

 

                        二○一九年七月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函

 

根据(长农发〔2019〕3号)要求,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科研服务中心喷雾器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科研服务中心喷雾器采购

32.0

0

1人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2.0万元。

三、询价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供厂家销售授权书(盖厂家鲜章),同时提供本经销商维修许可证;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生产许可证,达到国家CCC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上网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等相关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若下载的资料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相关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 7月9日北京时间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6 日北京时间12:00

(三)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封存后交采购方。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文件,恕不接收。

(三)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科研服务中心长寿路18号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采购文件

    1、询价采购文件由询价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要求,商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报价及资质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份数、密封及标记

(一)响应文件的份数

1、响应文件由 “报价文件”、“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每一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一页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二)响应文件的密封

1、响应文件按照“报价文件”“、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 两部分分别封装,“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的每本各自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和逐页编制页码。在每一本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

3、密封袋的封面可参照第六篇规定格式制作。

4、如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拆封不负责任。

四、报价

全部用人民币报价,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中标方式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拟中标供应商。

六、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本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七、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

1.1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并依据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价格相同且无法进行优劣顺序排列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

1.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评审细则: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采购资格。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

八、无效询价条款

询价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报价:

(一)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供应商串通参与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废标条款

询价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十、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询价小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方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一、中标通知书

1、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供应商对已依法获取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应在询价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形式向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上级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并上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三、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第三篇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要求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数量

1

背负式四冲程喷雾器

400台

二、项目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背负式四冲程喷雾器:药桶容量:15—25L、泵流量:7—8L/min、工作压力1.5—2.5Mpa、配套动力:四冲程汽油机,功率:大于等于0.7KW,转速6500——7500r/min。

三、供货时供货方提供该批次产品质检报告,交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三包证书、商标、厂名厂址及简易配套维修工具。

四、送货时每个街镇必须随机抽一台试机签字确定抽样结果。

 

第四篇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

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无偿送到重庆长寿区:凤城(约5台)、晏家(约10台)、江南(约5台)、菩堤(约5台)、渡舟(约25台)、八颗(约20台)、但渡(约15台)、长寿湖(约25台)、邻封(约25台)、云集(约25台)、新市(约20台)、双龙(约25台)、龙河(约45台)、葛兰(约35台)、石堰(约30台)、云台(约25台)、海棠(约25台)、洪湖(约20台)、万顺(约15台)19个街镇农服中心。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采购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下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余款。

若成交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上门维修,用户投诉3次以上,将全额扣除质保金。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方式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质保期不低于1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响应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七、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九、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采购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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