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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盐南高新区海洋路北室外景观水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路招标 泵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7
截止日期:2019.07.12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盐南高新区海洋**室外景观水泵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南高新区海洋**室外景观水泵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
关键词: 路 泵
 
招标公告正文

盐南高新区海洋路北室外景观水泵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南高新区海洋路北室外景观水泵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南高新区海洋路北室外景观水泵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按要求送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指定范围内。


4、质量标准: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要求。


5、交货期: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完毕,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造价约1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有能力独自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且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确定中标人之后,在公示期内(三日),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如考察达不到上述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7月12日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16:00时。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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