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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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水务集团及所属企业****年度固态氢氧化钠、液态聚合铝、氢氧化钙采购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水务集团及所属企业2019年度固态氢氧化钠、液态聚合铝、氢氧化钙采购项目(标段一重招)依法使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XCN201901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要求 |
一 |
固态氢氧化钠 |
1批 |
26.55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供货及长期售后服务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2.2.报名/发售地址:***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0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2室
八、开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09:30时
九、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2室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3、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 真:0577-68810505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