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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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泰安市 |
内 容: | ***环境卫生管理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环境卫生管理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控制价:**.**万元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述:***环境卫生管理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服务内容 |
关键词: | 政府 卫生 |
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16.27万元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述: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服务内容及需求。
5、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服务内容及需求: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4月30日的资产、负债及其具有使用权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审计完毕。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若未按采购要求提供服务,应按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调整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
8.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7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