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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3346]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5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天 小时 分钟 秒 原***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及绿化升级工程(或:原**政务中心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穗东街**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投〔****〕**号 批准,******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现对穗东街**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
 
招标公告正文
                       
 



 
天 小时 分钟 秒
 


原黄埔区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及绿化升级工程(或:原黄埔政务中心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投〔2019〕24号 批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现对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建设内容包括沿线建筑外墙及屋顶装修改造、统一规范广告牌等,改造总面积约5252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59万元,其中建安费2517万元,其他费用316万元,预备费用126万元。

 

 

2、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工期:暂定210日历天。

 

包含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外立面整治项目的设计以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设计部分建设规模:对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建设内容包括沿线建筑外墙及屋顶装修改造、统一规范广告牌等,改造总面积约52526平方米。

 

 

2.1.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对穗东街黄埔东路沿线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建设内容包括沿线建筑外墙及屋顶装修改造、统一规范广告牌等,改造总面积约52526平方米。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7月5日0时0分至2019年7月31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时间: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0时0分至2019年7月11日23时59分。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7月31日0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09时30分。

 

 

4、项目负责人***

 

 

5、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09时30分。

 

 

6、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

 

 

3、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若为联合体,必须由主办单位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5、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报名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申请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负责人***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设计负责人***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工程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十九条、《工程建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35.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65.0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47万元。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并下浮20%,投标的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设计费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概算建安工程费为结算计费基数,收费调整系数考虑1.0,下浮率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开财字【2014】53号)下浮20% 。结算时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管理规定按实计算。

 

 

3、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265.02万元。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工程概算,报送招标人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审定的概算建安费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4、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5、投标经济补偿:不设投标方案经济补偿。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 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报名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报名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异议受理电话:020- 82066913;地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月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

 

 

资料一览表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

 

 

***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设计部分

 

 

1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2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3

 

 

拟派设计负责人***

 

 

***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14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请自行删除第四、五、六、七、八、九条)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其他部分

 

 

15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企业诚信档案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16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

查询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 )公布名单为准。

 

 

 

 

 

注: 1、本表第11~13项应确保在评标期间必要时可以提供原件备查。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分别出具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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