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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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 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软件及高拍仪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实现婚姻登记数据与**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同步,建立涵盖结婚登记、补领补办、离婚登记、 |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
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软件及高拍仪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实现婚姻登记数据与江苏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同步,建立涵盖结婚登记、补领补办、离婚登记、结婚证打印等服务系统,形成婚姻登记管理、人证识别、高拍仪图片自动合成、视频问询、婚姻档案实时(定时)提交和微信公众号预约一体化功能。
2、待叫号系统完成后,能与之对接,叫号系统与大厅显示屏同步。
3、待通州区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后,能完成对接。
4、确保婚姻数据导入区档案馆信息系统,有可靠的备份机制。
5、为婚姻登记处9个窗口配备双摄像头1600万像素以上高拍仪等相关设备。高拍仪要求:双摄像头,内置人脸识别、居民身份证读卡、证件扫描、录音录像等功能。
6、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准确率达95%以上。
7、 1600万像素高清定焦镜头。
8、 A4幅面,标配定位硬底座。
9、标配高亮度LED辅助灯,触摸控制/软件控制调光。
三、项目实施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五、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9台高拍仪、软件、人工费、一年售后服务费维护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16.7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年后,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导致系统出现故障,不得收取维护费。
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预算16.7万元。
七、付款方式:供应商全部安装调试交付后,婚姻登记处使用3个月,系统运行稳定、达到要求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系统稳定运行且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八、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由于该项目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故供应商须为从事过类似项目或有过相关经验的合法经营的软件公司或电脑服务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设备必须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清单中没有的除外;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
一、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③从事过类似项目相关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报价材料包括:①投标函;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投标人声明(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③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注:②-④如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则不能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
以上材料一正二副,均须加盖公章,并分别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2、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51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3、供应商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送至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4、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5、中标公示结束3天内,中标供应商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7、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全部通过后进行报价,以低价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现场随机抽签确定;如果第一次招标少于三家,则进行第二次招标。
9、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履约合同书,并报通州区财政局备案。
10、现场咨询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路388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路388号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9 年07月04日
附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 投 标 函
(招标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工程目的。
2、我单位保证合同签订 前完成货物的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4、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6、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姓名)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备注:投标人若不提供本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
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合同书
项目名称: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
甲方: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乙方:软件公司
签订时间:2019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甲方: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研发制作、安装、培训及维护。
第二条 项目情况说明:南通市通州区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管理平台在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上一个创新设计,高清高拍仪要求:双摄像头,内置人脸识别、居民身份证读卡、证件扫描、录音录像等功能。
第三条 项目研发内容:1、婚姻登记管理系统2、人脸识别管理系统3、高拍仪图片自动合成管理系统4、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管理系统5、电子档案自动生成管理系统。
第四条 安装及培训:对所有电脑安装WIN10操作系统,工作人员平时所需的工作软件,服务器数据库及系统的部署,以最简便、最直接的培训方式,边操作边培训。
第五条 系统维护条款:乙方需及时完成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升级,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利对系统的维护升级等对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时有效的完成必要的修改。第一年免费对系统进行维护。第二年按次收取维护费用,维护内容:系统出现问题乙方通过远程处理问题,如远程处理不了需要上门服务的,乙方要及时赶到婚姻登记处;数据的备份、图片及视频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刻录备份;电子档案要符合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进馆要求。
第六条 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9月30日
第七条 付款方式: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一站式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软件及高拍仪总价 万元。供应商全部安装调试交付后,婚姻登记处使用3个月,系统运行稳定、达到要求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系统稳定运行且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第八条 软件版权和源代码: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管理平台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系统完工后乙方将系统源代码交于甲方,乙方负责系统的维护工作。
第九条 数据和网络安全:乙方确保不得外泄婚姻数据,按照甲方需求定期对数据进行刻录备份,配合好网管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南通市通州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签署维护合同。
甲方: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盖章)
代理人:XXXXXXXXX(签名)
2019年 月 日
乙方:软件公司
代理人:
签名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