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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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8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第R*合同段脱硝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第R*合同段脱硝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JGSWZ-****-*** 中铁六局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承建的**地铁*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R*合同段 |
关键词: | 地铁 |
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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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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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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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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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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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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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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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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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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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S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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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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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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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2.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地铁重点工程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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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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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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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按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货到现场后付款至合同全款的50%。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85%,封账协议签订后付至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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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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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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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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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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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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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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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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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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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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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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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竞争性谈判包件号及说明:
谈判供应商(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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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采购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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