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海关大楼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TJBSGP-2019-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 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海关大楼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港海关大楼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TJBSGP-2019-01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海关大楼设施设备维修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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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718 |
三、项目预算
143.571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为五级及以上;许可类别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7-03到 2019-07-1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1楼报名处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7-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7-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9年07月11日下午14:00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1楼开标室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