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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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0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轨道交通*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G-***-A号 二、招标内容:轨道交通*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轨道交通3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9-G-027-A号
二、招标内容:轨道交通3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第四条规定:“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应该按照本办法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得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未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不得投入初期运营。”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计划于2019年12月开始投入初期运营,现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组织开展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以明确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是否均达到初期运营的基本要求。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是线网中东西向的骨干线路,主要连接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和工业园区等组团。线路全长45.214km,均为地下线,设站37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4座,平均站间距1.215km,最大站间距1.887km,最小站间距0.683m。全线置一段一场,浒墅关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与唯亭南停车场。设3座主变电所,与1号线共用苏州乐园主所,与2、4号线共用宝带西路主所,在通园路控制中心新建一座主变电所。3号线与1、2、4号线共用广济路站控制中心。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列车。工程计划于2019年12月26日(暂定)开始初期运营。
(二)评估范围
1、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全线,包含所有车站、区间、段/场、主变电所、控制中心;
2、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各项前提条件(含《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会同运营单位提交资料的审核);
3、涉及初期运营的线路、轨道、限界、车站建筑、车辆、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与采暖、消防和给排水、自动售检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站台门、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系统功能核验;
4、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防灾联动等系统联动测试;
5、运营组织架构、岗位与人员、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运营准备工作;
6、线路沿线公交配套方案。
(三)项目成果要求
1、本项目成果报告为《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方案》、《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预评审报告》、《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跟踪整改情况报告》。
2、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3、评估报告应客观公正,能真实反应工程实际情况,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
4、项目成果包括纸质文件、相应的电子文件。
5、纸质文件包括文本、图、表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全面。
(四)时间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评估工作启动及准备阶段,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成立项目组,细化工作方案,根据既定的初期运营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与招标人协商明确评估工作要求,进而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2019年8月至10月(暂定)):开展现场培训,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提交《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方案》、《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预评审报告》。
第三阶段(2019年11月):完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会议,并提交《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跟踪整改,组织专家赴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提交《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跟踪整改情况报告》。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
2、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投标现场。投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2、解密工作开始时间:2019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
解密工作结束时间:2019年7月30日9:3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保证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解密工作。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造成开标时间前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询问和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庄天扬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215002 电话: 0512-65238816 传真:***
联 系 人***
采购单位: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许秀峰 联系电话***
九、公示期: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