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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二期智能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2
截止日期:2019.07.12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民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经济开发区拆**置房二期智能化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项目编号:JSJJ-******* *、项目内容:经济开发区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南京民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二期智能化项目(项目名称)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JSJJ-2019052

2、项目内容: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二期智能化项目    

预算金额:49万元

服务期:70日历天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印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选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 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6、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伍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号:813002293103019

开户行行号:313301014805

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磋商保证金凭证随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7月12日下午14: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7月12日下午14:30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5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代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9、请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  9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3、其他

  本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公示发布,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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