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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省道201线诺敏镇至后兴隆段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呼伦贝尔市省道201线诺敏镇至后兴隆段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02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02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招标人 招标人:*****公路管理局 地址:*********诺敏路*号 邮编:******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街曙光培训大厦*层
 
招标公告正文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诺敏路3号
邮  编:021000
联系人***
电  话:0470-8558218
***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曙光培训大厦8层807室
邮  编:010010
联系人***
电  话:15247490004
***
招标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市省道201线诺敏镇至后兴隆段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境内
1.2.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1月17日
缺陷责任期6个月。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1.3.3
质量要求
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1.3.4
安全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且将现场踏勘情况报告放入投标文件“九 其他资料”部分,若不放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0.1
标前会议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1.12
响应和偏差
不允许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① 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② 带有编号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如果有);
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编号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形式发布给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下载。变更公告或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公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的形式,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相关栏目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 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
□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各2套,其中每个U盘包含电子版非加密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及word版投标文件。
3.2.1
増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详见本章正文内容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运算定义,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存入U盘内,投标人递交的U盘应贴标签,标签上注明所投标段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确保U盘无病毒、无损伤。否则,由于未遵循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2.7
投标报价
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不因物价波动或设计料场的变更而进行价格调整。
3.2.8
最髙投标限价
□无
■有,如下:
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1623.7136万元。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开户银行:详见招标公告
账    号: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4小时。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禁止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若支持保函)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开标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或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所有投标人代表共同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继续进行。
□不要求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无
■有
1、“近年财务状况表”还应附审计报告正文;
2、投标人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时,还应提供具体的查询路径;
3、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时,还应提供具体的查询路径。
4、因检察院停止行贿记录查询,故将“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修改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并附截图证明资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16年度~2018年度,若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为2015年度~2017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及造价人员亲笔签字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员及以上从业资格)。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公示后,前三名投标人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各2套)),其中每个U盘包含电子版非加密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及word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
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或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因同一投标人多个数字证书交叉混合使用,导致无法解密除外),经招标(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文件电子版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呼伦贝尔市省道201线诺敏镇至后兴隆段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电子版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呼伦贝尔市省道201线诺敏镇至后兴隆段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要求: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电子版同时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时间:对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进行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第二信封开启时间,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注: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补充
1、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书人签到:各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签到;
3、开标顺序:按标段的顺序;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补充:
1、投标人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或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
2、开标顺序:按标段的顺序;
5.2.5
开标时宣布
否决其投标
补充:
(1)未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2)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到失败;
(3)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4)投标函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或提供了选择性报价;
(5)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通过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按专业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www.nmjt.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资格;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
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通知书形式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
期限
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www.nmjt.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
□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单位: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02100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是,具体要求: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 (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投标人系统。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请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和下载中心查询。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投标人应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库时上传投标人各项信息电子件并提交平台自动见证。
3. 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关于发布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业务流程的通知》(呼公资交易发〔2017〕4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否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
补充:
3.2.9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及发包人颁发的建设管理办法做好驻地建设,达到施工标准化以及实用、卫生、消防、环保、美观的标准。承包人驻地建设的有关费用以总额的形式列入投标报价的相应子目中。
3.2.10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保险费率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4‰,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投标标价时事故次数暂按1次考虑。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3.2.1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保通措施、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施工。凡是本项目与其他在建工程有相互交叉干扰,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窝工、返工增加的费用,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提供方便,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指挥,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本项目内与原有公路、已建铁路、航道、堤防、输电线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军用设施、居民住宅区、文物古迹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原有公路及铁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各种管道管线、输电线路、通讯缆线,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不破坏文物古迹等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有跨河桥梁和涉水涵洞的,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汛期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公路、铁路、航道、堤防、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其他工程的正常施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2.1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分别考虑各类临时用地的草原植被费及砂石材料的资源费等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单独计量支付。必要时发包人有权对该类费用代扣代缴。
3.2.13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税费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
3.5.9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5.2.2
补充:第一信封开标现场应如实记录的情况
(1)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2)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5.2.4
(5)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6)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1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8.5.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
补充: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10.3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造价编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本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工程造价编制费按内工建协(2016)18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作出承诺。未作出承诺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4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见注解①)需要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投标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注解①: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投标信息中的项目负责人仅为负责开标现场递交文件的人员,与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关联投标人诚信库注册人员信息,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开标系统自动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与投标人系统内提交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500元,交至代理机构(以此为准)。
***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按计量支付。
10.6
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关于发布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业务流程的通知》(呼公资交易发〔2017〕40号)文件规定执行。
10.7
每个施工投标人可对本项目2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2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所有标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单位有2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以标段投标报价金额最大的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再推荐。(在电子招标投标中,由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目前无法实现前述目的,若出现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及结果)。
10.8
本项目招标名称为:呼伦贝尔市省道201线诺敏镇至后兴隆段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均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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