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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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等职业学校的委托,就其****等职业学校饭店服务实训设备及茶艺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委托,就其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饭店服务实训设备及茶艺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龙政采F2019-60G15
二. 项目名称: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饭店服务实训设备及茶艺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饭店服务实训设备及茶艺实训设备采购 |
1 |
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50万元 |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投标);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24日09:30时前止。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
2.1报名地点:龙泉市华楼街华楼旺角三楼。
2.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
2.3发售地址:***
提示:
2.4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 500.0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十.开标时间:2019年7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
十二.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文件获取:
2.1、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元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
地址:***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