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1 |
---|---|
截止日期: | 2019.07.10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比选编号 AHDF-DL-******** 发布日期 ****年*月*日 比选项目名称 **省农业科学院农科南路**#**栋和**路**#*栋屋面防水工程比选 报名时间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
关键词: | 农业 路 |
比选编号 |
AHDF-DL-20190028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1日 |
||||||||||||||||||
比选项目名称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科南路40#10栋和霍山路15#4栋屋面防水工程比选 |
||||||||||||||||||||
报名时间 |
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
报名地点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口创元大厦309、310、311室) |
||||||||||||||||||||
比选条件 |
建设单位(业主)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
建设资金 |
已落实 |
|||||||||||||||||
招 标 人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
已备案 |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农科南路40#10栋和霍山路15#4栋屋面防水工程,包含屋面防水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建设地点 |
农科南路40#10栋和霍山路15#4栋 |
计划工期 |
15日历天 |
||||||||||||||||||
工程概算投资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比选范围 |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拆除、彩钢板、屋面防水和建筑垂直运输等全部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答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比选方式 |
þ公开;□ 邀请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
||||||||||||||||||||
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 |
||||||||||||||||||||
□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
||||||||||||||||||||
报名资料 |
1)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相关证书); 3) 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①?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②?比选代理机构负责对报名单位所递交的材料如实进行登记,比选代理机构仅将比选文件发给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报名单位。 投标申请人须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比选代理机构对其投标报名申请的登记,并不免除由于投标申请人资料的不完备而引起的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而失去投标资格的责任。 |
||||||||||||||||||||
获取比选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另行通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获取地点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口创元大厦309、310、311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具体以比选文件载明地点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
||||||||||||||||||||
发布公告媒介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