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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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振东竞谈(货物)2019-05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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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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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补助项目(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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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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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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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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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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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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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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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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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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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社保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均将被拒绝;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拱架生产安装构建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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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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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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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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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至 2019-07-04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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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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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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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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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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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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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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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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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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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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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深圳振东竞谈(货物)2019-051-D-1
分包名称:乐都区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补助项目(重新招标)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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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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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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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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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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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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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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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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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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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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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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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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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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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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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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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148360505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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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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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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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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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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