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学校学员食堂设备添置采购及保洁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厨房设备、清洗及维修相应经营范围。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必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证明;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学校学员食堂设备添置采购及保洁维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628-337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310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613000.00元(国库资金:613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及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0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2) 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01 17:00:00至2019-07-08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纸质报名资料接受验证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1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12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持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现场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336 |
邮编: |
200126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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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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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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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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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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