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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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坪山镇**社区生产便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工程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项目业主为***坪山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坪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争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坪山镇**社区生 |
垫江坪山镇九龙社区生产便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争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生产便道建设项目位于九龙社区3组。建设内容:新开挖、填砌、碾压宽3.5m路基约700m(以竣工验收里程为准),达到硬化标准,2万元/km,另行计算;砼C25水泥硬化里程约为700m(含调平、沟通,以竣工验收里程为准),路面硬化宽度2.5m,公路硬化厚度为15cm,实行总承包(含费税)。硬化工程最高限价:600元/立方米。
2.2工期要求:3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九龙社区3组,路面硬化宽度2.5m,厚为15cm, 砼C25,材料用河沙、江沙或其他强度及质量均符合国家认证标准的替代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及建筑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 月 27日起至2019年7月 3日12:00 时止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余茂生处报名。竞标者报名前请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报名资料费300元,中标与否一律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7月3日14:30 时,地点: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小会场。联系人:余茂生,联系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19年 7月 3日15: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地点: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小会场。联系人:余茂生,联系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并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联系人:余茂生 联系电话***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27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
1.1.4 |
项目名称 |
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生产便道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3组。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 |
1.2.2 |
付款方式 |
中标人全额垫支。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且经费下拨后,凭正式发票(两票一证)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8﹪;剩余2﹪转作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如无工程质量问题全额支付。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项目资金、群众集资已落实。 |
1.3.1 |
工程规模 及招标范围 |
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九龙社区3组约700m的公路硬化工程(含路基开挖、填砌、碾压、调平、沟通),以竣工验收里程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 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1.3.3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水泥硬化路面的质量(混凝土路面砼C25)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及以上。(以相关单位验收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市政及建筑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1)查询无不良记录; ⑵最近3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3)5年以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
2.1 |
投标说明 |
1、本工程由投标人根据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含工程一切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税费、利润、税金、安全生产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2、范围内建(构)筑物、材料堆码场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负责协调,招标人不负责费用支付。中标人在工程完工前对堆码场、搅拌场、剩余材料等进行整形、搬离或恢复原貌。 3、工程所需的电力线路、施工及生活用水,场地平整,场内施工便道的养护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另计价。投标时必须做好现场考察和详细调查。 4、中标人负责全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及责任,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
2.1.1 |
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人民币2000元整(投标人自行负责资金安全),本工程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第二、第三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第一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如第一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各项手续和费用以及放弃中标权,由第二中标人递接;以此类推。(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保证金,将对投标人按有关资信管理处理) |
3.1.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 点: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小会场 。 截止时间:2019 年 7月 3日14:30 时止(北京时间) |
3.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 |
开标 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9 年7月3日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小会场。(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
4.2 |
开标程序 |
1. 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监督部门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参会人未响应本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均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由招标会现场监督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7.资格审查; 8.待资格审查完毕后当众宣布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名单; 9.开标,公布中标候选人;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
5.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镇政府、九龙社区相关人员;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各单位推荐。 |
6.1.1 |
现场监督人 |
确定方式:由镇人大、财政所、交通办公室临时指派。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经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1.担保金额:低于最高限价中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加上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相差部分资金。 2.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二日内缴纳。 3.帐户名称:坪山镇政府双代管账户。 4.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三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2)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未开工的。 5.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
8.1 |
重新招标 |
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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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 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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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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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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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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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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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件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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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达到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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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无不良记录或处罚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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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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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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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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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 “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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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清单 |
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范围,超出范围自动脱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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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质量检验标准符合相关要求并通过县级验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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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投 标 方 式 |
标底价 |
实行定额计价的投标控制,标底价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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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价 确定 |
标底价由招标方根据市场行情、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分析最终确定工程造价。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工程造价,标底含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在投资包干限额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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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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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 办 法 |
允许 偏差率 |
投标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600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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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报价 |
1、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视为脱标。2、采用最低价中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中标的,必须交纳2000元加上中标价和最高限价的差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资金利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退回)。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 %的,该投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若中标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三名中标方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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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水泥路面硬化工程量 |
1 |
坪山村公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 |
坪山镇九龙社区3组,本工程建设里程约为700m(以竣工验收里程为准),路基宽3.5m,路面硬化宽度2.5m。公路硬化厚底为15cm,砼C25,材料用河沙、江沙或其他强度及质量均符合国家认证标准的替代材料。(含路基开挖、填砌、碾压、调平、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