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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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0 |
招标代理: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镇庄头村住户及农村公益场所“煤改电”工程—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镇庄头村住户及农村公益场 |
关键词: | 政府 泵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顺义区仁和镇庄头村住户及农村公益场所“煤改电”工程—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顺义区仁和镇庄头村住户及农村公益场所“煤改电”工程—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BJZB2019-SZC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人名称:北京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89477580 传真:***
3.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补贴+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人民币约1446.4万元
5.采购内容:约320户住户及农村公益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需求)。
6.入围单位:本项目选取2家入围单位。
7.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是生产、制造的实体企业;具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能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并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如外地安装企业参与投标需办理进京备案)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的,必须委托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完成安装工作,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3)安装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9.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拟派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开具有效);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 年 07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7 月 05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予受理。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11.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07月01日起至2019年07月05日)
1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代理部)。
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4.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 年0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index.html)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