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一、本次招标中标供应商最大为1家。二、按照国标产品标准制造,在满足技术要求前提下,总价最低预中标。招标人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权力,坚持质优价廉,性价比最优原则,反对恶性竞争。三、技术质量和验收要求:所卖产品质量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技术协议。1、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供货方负责进行技术指导、向韶钢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技术人员技术指导及培训韶钢操作人员。2、在质保期内,供货方承诺:如设备出现问题,在接到韶钢书面通知后,相关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韶钢现场处理问题。3、设备安装完成后,需要达到满足性能测试要求。4、质量负责的期限按下列条款执行(以先到日期为准)。从设备到货后买卖双方共同清点验收之日起计算18个月或从设备安装调试好正常运转之日起计算12个月。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的要求。在质保期内由于供货方原因(设计、制造等)引起的设备故障及损坏,供货方负责进行无偿更换、保修(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且不得延误业主方生产正常进行。5、现场服务应急响应时间及采取措施。具备2小时内服务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四、结算和付款: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比如8月开发票9月办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以及现汇为主支付。五、交付、运输和接收:1、买方专用仓库,或者买方指定的收货点。2、包装要求和费用条款:适合相关运输方式的包装,并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货物的唛头、合同号、收发货单位、毛重、净重和尺寸,费用由卖方承担。3、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风险由买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前,风险由卖方承担。六、法律条款及有关规定:1、本合同系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而订立。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地首选广东韶关曲江。2、卖方的产品如有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由卖方自负其责,如对买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3、在买方厂区内,卖方人员、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合同相关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韶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在卖方厂区内,卖方应履行对买方人员的属地化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安全教育,明确安全保障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监管工作。4、不可抗力: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用电话、传真等将事件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5、凡由买方支付费用的模具(工装),其所有权属买方所有。七、异议处理:1、数量异议,买方须在收货日起的_30_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2、质量异议(包括使用卖方货物造成影响买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买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卖方前往判定。3、卖方接到买方异议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对买方作出答复。4、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5、不合格货物退货逾期取回的,买方有权移置其他仓库或场地存放,其移置及仓储等费用、风险均由卖方承担;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取回的货物,买方不另行通知,并有权予以处置。八、供应商违约处罚条款:①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0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买方有权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②卖家逾期5日仍不能交货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卖方承担不能交货的赔偿责任。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10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大于100万元),必须具备2016年至今,PLC柜与IO柜供货业绩(请在报名时上传)。4.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和交货。4.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为准)。4.4不接受宝武集团禁入名单范围内以及近三年曾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国家相关网站公示或其它举证材料为准)的企业投标。4.5首次中标供应商,作为一次性供应商引进,需通过供应商现场审核、评价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4.6对生产有重大影响的物料,必须签订技术协议,首次供货供应商必须经过试用,试用合格后签订商务合同;试用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六、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