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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综合建设项目(雪亮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汕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8
地 区:汕头市
内 容:**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濠江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综合建设项目(雪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金额、报价要求、工期、技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濠江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综合建设项目(雪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金额、报价要求、工期、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濠江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综合建设项目(雪亮工程)

2. 采购预算总金额: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26781198.66元(包含三年线路租赁费4219770.00元),分别为设备与材料直接费用、施工费用(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结算时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 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781198.66元(包含三年线路租赁费4219770.00元)(超过项目各包组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项目内容及需求: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采购文件所规定施工总工期在合同执行施工期间保持不变(除不可抗力外),不因工程复杂性等因素而顺延工期、不得以停电停水等任何理由予以延期或其他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外,工期不得调整。

5.其他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采购项目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交社保和税务的任意一个月的有效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表;

5、投标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10、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下属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投标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电话:0754-88460129   传真:***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若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须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交社保和税务的任意一个月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7)提供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8)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9)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需提供);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9年7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7月 22日上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0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影响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从即日起,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详细请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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