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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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6 |
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石寨至澳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陆交运(****)**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石寨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石寨村; *.*工程规模与技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公路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市大安镇石寨至澳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陆交运(2019)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
2.2工程规模与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石寨村南侧,沿原机耕路,终点止于省道240线澳村东侧,全长1.142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全宽为7.0米,水泥路宽5.5米;KO+295小桥宽8.5米,其余桥涵与路基同宽。
2.3招标控制价:7252563.00元(建安费及安全生产经费);
2.4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2.5招标范围: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排水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桥涵工程、桥洞工程等(具体以批复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全部工程量定为1个合同段;
2.7资金来源:扶贫资金及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除法定代表人外),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019年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
(7)投标申请人承诺书(详见附件1);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备查,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它人员的身份证不需核对原件,报名人及其它资料均应核对原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丰市大安镇石寨至澳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民委员会
地 址: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
联 系 人***
电 话: 0660-82193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联 系 人***
电 话: 0660-8219111